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请您查看查询单上的单位名称,如果为A公司,表示您是在原单位的内部封存,您的公积金仍在原单位账户,需要原单位为您出具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印鉴,您需要办理本市转移:1.原单位或职工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1)单位职工中一名转移或单位整体转移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2)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部分职工转移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有职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到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不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但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如果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表明您的账户已经集中封存在管理部,您需要办理转出集中封存:住房公积金转出集中封存要件 1.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接收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书》(加盖接收单位印章)。 直接到管理部办理转移业务。同时,建议您拨打96266提供卡号及身份证提前进行核对及咨询,以免给您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