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冲抵贷款

2010-04-21 23:04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前两天接到公积金中心的短信,说我的公积金贷款已于4月8日开始发放,要求我于5月8日前将还款本息存入卡中,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每月8日是我的还款日,再有我想提取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现在可不可以办理,能否代办。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尾号为96266的短信为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贷款职工免费发放的。还款日是您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您需要咨询贷款银行。余额冲贷:1.借款人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3)借款人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以下统称“借据”)及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4)借款人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天津市按月住房补贴提取申请书》,以下统称《提取申请书》,下同)一式二份。 2.配偶资料 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的,配偶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3)配偶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二份;配偶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4)配偶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如您不是在建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先行还款,然后办理提取,先行还款的具体方法您需要咨询贷款银行。 不可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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