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账户上的公积金

2010-01-21 17:57   来源:资阳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于2009年3月以公积金按揭的方式在资阳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初次购房,当年6月起开始偿还按揭款。请问现在可以提取账户上的公积金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可以,每年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在次年1月1日—6月20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时请各位客户出具银行对帐单(银行须盖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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