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特大地震的受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2008-05-19 11:42   来源:乐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关于因特大地震的受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
我省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由于部分地区灾情严重,已严重影响到职工及其家庭的居住和日常生活。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支持受灾职工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维修或救灾、救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职工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职工的直系亲属在重灾区中受灾严重的,凭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救灾办出具的受灾证明,以及与提取职工是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住房维修或救灾、救急;
二、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三、我省特大地震受灾严重的地区和县的名单
1、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州;
2、县(市、区)有: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江油市、三台县、安县、梓潼县、盐亭县、平武县、北川县、涪城区、游仙区、青川县、雨城区、名山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马尔康县、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抄报: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
发: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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