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问题,

2012-07-12 11:0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换了新公司要到8月末才补缴7月份和缴纳8月份的公积金。这样我就没有断缴,能复议获得贷款吗?另外,我能不能在7月末自行缴纳公积金(个人和公司部分都我交)?这样就可以连续缴纳了。
回复:1、从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看,若您新单位将7月份住房公积金补缴、正常为您缴纳8月份住房公积金后,您的情况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审核通过,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复议是否能通过审核,具体以受理网点审核为准!2、很抱歉,若您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您的住房公积金就需由单位缴纳。另:经查询,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转至“上海**汽车有限公司”,若该单位就是您的新单位,那么新单位已可以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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