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人与原产权人、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由什么部

2012-07-19 23:0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在外省改建房,但产权人、建房人户主是父亲的名字, 我上海户口,父亲是湖南户口, 那么1 除了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外,是否可以提取我妻子的公积金? 如果可以,是否需同时一块办理.2 什么部门能提供父子关系证明? 村委会开具证明可以吗? 还是要当地公安部门出具? 谢谢!
回复:1、很抱歉,根据公积金提取范围中的要求,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您爱人与您父亲的关系并不在上述提取范围内,所以无法申请提取。2、关系证明必须派出所开具,您可以咨询下您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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