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员工在江苏买房提取公积金装修问题

2012-07-19 13:4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一名非沪籍在上海工作的在职人员,我在江苏买了房,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用来装修吗?(在不销户的前提下)
回复: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的金额用途可以由个人自行支配。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个人携带办理资料至任意一个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www.shgjj.com/html/slwdjhgjjz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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