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现为33.4平米/人)为依据。如果你们家庭经查询名下仅只有这套88平方的住房,那人均面积低于33.4平方,根据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最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2、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个人携带办理资料至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www.shgjj.com/html/slwdjhgjjzg//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