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2012-08-06 22: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有以下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咨询:背景:我和我的女朋友都是上海人。她刚刚办理完购房贷款,房屋为86年,40平左右的住房,首套,有产权。办理了30万公积金贷款和30万商贷。使用月冲的方法。我之前没有贷过任何款项,不过我妈妈用动迁款买了房子, 房产证上面写我有的名字。我的问题是:1. 她买完房后,我和她结婚。是否结婚后,我就可以在这套40平米的房产上加我的名字和她一起还贷?请问手续如何办理?提供哪些资料。或者:2. 结婚后,我是否可以提取我住房公积金内的部分余额出来?比如说10万余额,我提取5万现金。然后再用这个公积金账户剩余的5万和她一起还贷?(我以后每月公司还会继续往账户里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类似于公积金提取和婚后共同一起参贷的结合。请问这种情况手续如何办理?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www.gjj123.com
回复:1、根据您所述情况,您与女友婚后,可以参与配偶婚前贷款所购房屋的冲还贷。无需在房地产权证上加您的名字。办理增加冲还贷人员所需材料: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到贷款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具体流程请参考链接://www.shgjj.com/html/ywznchd/40353.html2、您与女友婚后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来冲抵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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