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经查询,您单位在2012年7月5日进行了批量基数调整,您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为1446元。另外,您单位(**土建工程咨询公司 )在2012年7月10日为您汇缴了2012年7月住房公积金。没有如您所述,增加3000多元。但目前账户余额实际加上7月份汇缴金额1446元。如果您单位其他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未缴纳到账,请与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核实情况。如果单位应该是为您缴纳3000多元,那么在您办理销户提取前,需要核实缴纳到账后,才能凭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办理提取手续。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提取流程和材料请参见: //www.shgjj.com/html/ywzntq/40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