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另一方不能买第

2012-07-11 22: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和爸妈有一套房产,因为爸妈退休了,主贷人是我。公积金40w,商业贷款30w。现在想要结婚,因为bf是非户籍单身,看政策必须要结婚才能买房?想问一下再结婚买房算第二套房么?除了首付6成,商业贷款1.1倍外。公积金是否还可以贷?bf之前没有买房,他的公积金没有用过的。感谢回答!
回复:您好,目前只有主贷人的配偶及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可以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和您的男朋友要一起参与公积金贷款,那么必须结婚之后方能办理。目前办理纯公积金贷款需要去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若你们两人名下仅有一套房屋,且人均面积低于33.4平方米的情况下方能以二套改善型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另外您若有贷款资格需先把原先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还清后方能办理贷款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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