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续

2012-07-17 11:5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婚后有一套房产为组合贷款,产证名字及主贷人均为男方。女方公积金每月冲还贷。如先还清公积金贷款再购改善型住房,是否可以申请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的话,还清之后多久可申请,申请额度和利率如何规定?谢谢。
回复:您好!可以!如果第一套房贷款全部还清,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就可贷款,并没有时间限制。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利率上浮1.1.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由于公积金网不是具体的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和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如仍有疑问请拨打624412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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