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2-07-17 09:3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婚后有一套房产为组合贷款,产证名字及主贷人均为男方,贷款未还清。女方公积金每月冲还贷。如再购改善型住房,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女方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购房?谢谢。
回复:您好!不可以。公积金贷款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您想要再购房,则前一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并停止冲还贷。另外提醒下,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用于购房的首付。如有疑问请拨打624412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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