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您好!我在上海买了一套61平米的二手房,首付已付,卖方已审核并交纳了房产税,但后来被告知65平米以下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卖方提供另一套房产证明。卖方没有另一套房,卖方也是唯一一套,等卖了房子然后拿到钱后再取买一套。又被告知无另外一套房的可以迁入亲戚家里的需要提供好已经迁入的新的户口本原件。而我们正等着按照合同上的日期过户呢,公积金贷款审批不下来就无法过户。现在的情况是:1、如果卖方没有另外的房产又没有可以迁入的亲戚怎么办?总不至于等他买房户口完全迁出再办理吧?而且我这边公积金贷款不放给卖方,卖方也买不了房啊,那这种情况怎么办?2、如果卖方能迁到亲戚家,前提是亲戚同意(但是是旁系亲属,要证明亲属关系要去外省市办理,来来回回需要很长的时间,说不定要办几个月才能办好),这种情况如果等到卖方办好新的户口本,过户日期就被无限期拖后了,而且购房合同写明了几月几日之前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因为这个延迟,我们买房有很大的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卖方一天拿不到新的户口本(客观原因,办理中),我们就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就没法过户,就没法交房。我们首付已经付好了,每个月都要交另外的租房房租(现在租房),那这种情况如何处理?非常期望能给我准确的答复。谢谢!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回复: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非常规资料都是由每个办理机构根据风险控制原则自行规定,因此您所描述的情况我们是无权干涉办理机构不按照他们规定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资料。因此在此只能建议您与办理机构再协商一下是否还有其他的变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