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再次咨询

2012-07-20 16:2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和我老公婚前都没有购房记录,婚后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入上海后,06年在上海买了唯一一套房子,当时是老公一个人贷了公积金和商贷,现在是满五年唯一,且已经还清所有的贷款,目前我们已经把这套房子签了房屋销售合同,卖出去了,估计在8月底就能办好产权手续。我们打算卖掉房后,再买一套大点的房子,看中的房子是200多万,方案一:我们想贷款88万,就只能申请组合贷款,因为之前我老公有过贷款记录,按照“认房又认贷”的原则,银行应该会认定我们是二套,那我们公积金能贷多少?公积金利率需要上调吗?我老公有补充公积金,我没有,但是我从没有过贷款记录。方案二:如果我们只需贷款70万,因为家庭名下已经无任何房产,房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认定首套,是不是我们公积金就能贷足70万?而且公积金利率是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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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关于购房家庭申请组合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和贷款首付比例,以组合贷款受理银行执行的相关规定为准。公积金按银行的认定结果受理。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利率上浮10%。2、如纯公积金贷款,一般可认定为首套房。首套房按基准利率。但公积金网不是具体的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624412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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