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的问题

2012-07-20 22:1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和老公2006年结婚,婚前2003年双方家庭动迁各分得2套住房,共四套房子。这四套房子分别是我们和自己父母共同产权,房子很小,我计算了下人均住房面积45平米。现在因为有了宝宝,所以想以我们共同名义买一套房子,有没有被限购?房子都是2011年出政策前办理的产权。我们都有公积金,1人有补充公积金。都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也没有用过商业贷款买房请问:纯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贷70万? 是否算首套贷款?是否可以首付20%谢谢。
回复:您好: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由于公积金网不是认定机构,具体认定以借款人凭资料到贷款办理机构认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日拨打62441200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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