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第二次贷款

2009-05-14 15:2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现有住房是以我父亲的名义作为主贷人,我作为第2参贷人用我的公积金来给这个房子还贷.房产证上有我和我父亲的名字.目前剩余贷款我父亲已经在本月全部还清.不过目前我公积金帐户上没有余额(我还在职,每月有交)我太太名下有一套30平方的小房子.当初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在本月已经出售.并且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下面有几个问题请麻烦解答一下.

1、我如果现在购买房子是否要等公积金帐户里存满多少金额才能贷款。
2、我和我爱人一起贷款的话算第一套吗?(我太太名下的已经卖掉了,现在没有在任何房产上有名字),具体可以贷款多少?
3、我爱人准备下月辞职休息。公积金中大约还有2W。如果她一直休息不上班。她的公积金是否能使用呢?


谢谢解答。 1、根据您的情况,若已经结清上一套房的贷款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贷款申请之前公积金帐户要连续正常交满6个月,基本公积金为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为余额20倍,若您公积金帐户余额很少是无法申请到合适的贷款额度的。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3、由于您爱人之前用公积金买过房子,现再买房属于第二套,另外离职公积金帐户没有正常在交是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封存状态的公积金不会影响冲还贷,具体您可以在我们网上贷款专栏试算贷款额度//netloan.shgjj.com/,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1贷款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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