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2007年至今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单独开支票吗?

2009-04-30 14:2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公司有名员工需要补缴2007年至今的住房公积金,现在处于封存状态,已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盖章,请问公司可以单独为其开一张支票到银行补缴吗?还需要其他手续和资料吗? 由于您需要补缴的时间过长,一次性补缴超过12个月的,需要带好补缴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及《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特殊情况的写明补缴说明报告,到单位开户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再准备补缴清册、补缴书以及转帐支票到建行柜面办理补缴手续。可以单独开具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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