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资格的问题

2009-05-02 17:3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请问如何定义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我现在的公司因为加入的时候是新创办企业,因此现在才把公司的相应公积金手续办好,公司5月份将会根据我的工作时间为我补交之前6个月的公积金,
请问如果我5月买房的话,是否有公积金的贷款资格?这样是否算连续缴存6个月呢?


盼复,谢谢! 公积金正常交纳六个月的概念是:每个月交纳一次公积金,连续正常交纳六个月,补缴不属于正常汇缴的。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在申请前六个月要正常交纳公积金。你所说的公积金交纳情况是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建议你在贷款前申请贷款的复议。具体办理可在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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