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借款

2009-05-04 12: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要贷公积金,由于08年11月换单位,11月没交公积金,连续期没到6个月,现在补交去年11月份后,可以借款吗? 申请贷款前的6个月要正常连续汇缴,补缴不算正常连续汇缴。补缴好以后,去申请做复议,然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您可以拨打62441200咨询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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