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帐户启封/续缴

2009-05-07 11:1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

我是1991年在原工作单位开的公积金帐户,1998年底被转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
03年购买住房时委托银行到公积金中心提取全部余额冲还商业贷款本金了.

我想了解我现在是否可以用自由职业身份续缴住房公积金?
手续如何办理?
每月需要缴多少钱?

满六个月以后是否可以享受通过单位交纳者同等的待遇?

谢谢! 如果您是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可以参照《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cms.shgjj.com/gjjcms/html.do/543.html 办理自愿缴存手续。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www.gjj123.com
您去办理时会与市中心签订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个人缴存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的约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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