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再咨询

2009-05-07 11: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知道我目前的账户是封存状态,我单位已经分别于4月29日补缴我4月份的及5月6日正常缴了5月份的公积金,,按照4个工作日之后可以网上反映的时间(这是建行黄浦支行的办理人员说的),那我的启封之日最晚应为13日,之后可以申请复议。我这样的推算是否正确,请斑竹提示。谢谢
而公告对我上述的情况是否有影响,请斑竹告知,如有,该如何解决?
(因为我的购房合同已签,并已支付了首付,所以万分着急,还望斑竹见谅,耐心告知,不胜感激)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gx222333 于 2009-5-7 11:53 编辑 ] 由于中心数据库尚未更新,所以我们网站目前的数据为4月30日的。贷款复议时相关部门需要到中心数据库调取您的公积金帐户信息,由于您的公积金帐户目前尚处于封存状态,且也没有汇缴、补缴记录,所以您目前还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手续。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