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补充公积金的问题麻烦解答

2009-05-07 11:5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由于公司变更,新公司不再提供补充公积金,那么,原来交了两年的补充公积金以后是否还能用于贷款?若不能,这部分钱怎么处理?可以提出现金或者买房的时候作为首付款吗?
提现需要哪些材料,什么样的流程,望解答
谢谢 根据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公积金帐户余额、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都是不能作为首付款的。但是您的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到时是可以为您冲还您的贷款的,冲还顺序为基本公积金帐户余额、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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