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转入

2009-05-07 14:5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前几年在苏州工业园区缴纳过公积金,共三个帐户:养老/医疗/普通(即住房),现由于缴在上海,苏州的帐户已封存.
昨天,我在苏州园区公积金中心柜台咨询过,如果上海社保和公积金处出具接受函(养老/医疗/公积金)的话,是可以把我苏州的帐户分别转入上海的对应帐户.

请问,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出具接受函? 如果您已经在上海设立公积金帐户并且已经开始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了,那可以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上海市金陵东路569号9楼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开具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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