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问题

2009-05-07 15:1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问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满足在购房当月之前一直缴纳公积金的条件?
比如,我5月失业了,之前连缴了4年,如果从5月开始没有缴纳公积金,那么如果我年底买房的时候是不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够提取已经缴纳的部分吗?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是否上限是40万?我们都没有补充公积金。
谢谢 是的,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申请前必须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如果您购房时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您爱人)的,那你们可以在产权证自发证之日起的半年内办理提取一次。如果您爱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那您的公积金帐户只能和您爱人一起冲还贷。
根据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没有补充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果你们属于首次购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如果不属于首次购房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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