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资格

2009-05-07 18: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
      通过网上查询,告诉我目前不能贷款,原因为未连续缴存六个月。由于工作变动,去年11月换了单位,新单位已经在上月将从12月到现在的公积金都补缴了,请问这个月是否能够贷款?需要申请复议吗?非常感谢。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中要求贷款申请日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作正常汇缴。若您现在急于申请贷款,则需要先通过贷款复议以后才能办理贷款。
具体情况查看相关说明://netloan.sh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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