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交

2009-05-08 19:1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我是外省来沪人员。我想知道公积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我是2004年11月进的现在这家公司,但公司是从2007年才给我交公积金。请问我要要求补交2004年11月至2006年12月的可以吗?公积金是不是强制要交的。 自2008年7月1日起,只要您是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单位就必须为您缴纳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按当时08年7月1日之前的公积金政策,外地户籍的职工单位可以不缴纳公积金,但是如果单位与个人达成一致可以补缴2004年11月至2006年12月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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