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问题

2009-05-09 20: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是上海户口,正常缴纳公积金,于上月通过建设银行按揭贷款在重庆市永川区购买二手房一套,现在贷款已经下来,钥匙也已经领取,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通知为今年6月18日可全部办结.

但是房产证必须作为抵押,等贷款全额还完后建设银行出具通知给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方可拿到房产证.
如果按我上次提问的回答 " 您在外省市购房后,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权证(产证下发六个月内可办理提取上海公积金余额)、身份证、社保卡、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由你现在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到上海各区的建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上海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 这样的情况算是产证下发吗?
如果目前手上拿不到房产证(因抵押在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我在下月18日手续全部办结之后还能通过何种正当途径马上办理公积金的一次性提取吗?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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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笔可提取的公积金需急用,请详细答复,
万谢!!!

[ 本帖最后由 snakeray7 于 2009-5-9 20:56 编辑 ] 你好!如果产权证在银行低押,你可以将产权证的复印件加盖抵押银行和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的公章后,替代产权证去办理公积金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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