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旧单位在办理完员工退工手续后的一个半月内都未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好公积金封存或转移手续,故想咨询下法律法规(比如: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完员工的退工手续后多少个工作日内需办理社保转出及公积金封存/转移手续吗?
原单位的做法既影响了员工在新单位连续缴纳公积金的状态,并且需要通过复议的形式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又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按照合同时限正常进行,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哪些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谢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www.gjj123.com
以下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链接://cms.shgjj.com/gjjcms/html.do/5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