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A公司工作,后来到了B公司,可至今公积金还在封存办,查不到任何B公司加金记录!打电话到B公司去问,给的答案就是会补缴,可是又给不出具体的时间!而且劳动手册和工资都结清了,她们怎么补缴!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谢谢!
在本市工作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劳动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另外,根据本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从2008年7月1日起,单位必须为本单位的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纳劳动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无需居住证。
经协商,如果单位仍不愿意为您缴纳公积金的话,您可以去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投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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