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工作而造成不满连续6个月条件

2009-05-14 17:5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由于更换工作,在新公司由于手续等问题,未能及时缴纳公积金,但后面补缴所欠公积金,是否可以贷款公积金。 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在申请贷款之前公积金帐户连续正常缴纳满6个月,若之后补齐的话需要先申请贷款复议,复议通过后方可申请贷款,详情可在工作时间拨624412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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