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再开启是否算连续六个月

2009-05-14 22:4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的公积金账户在连续缴纳了五个月后这个月公司在没有任何书面及口头通知的情况下,将我的账户转到了封存办。如果公司现在将我的账户再转入公司并补缴4月的公积金的话,这样算是连续缴纳六个月嘛?会影响我申请房贷嘛?谢谢!
另外,现在上海市是否有规定,不论是试用期员工还是正式员工,都一定要为其缴纳公积金?谢谢! 您好!根据现行公积金政策,在申请贷款之前公积金帐户必须连续正常交满6个月,如果您的帐户有断缴,需要在补交完成后再申请贷款复议,封存状态是无法申请贷款的。
另外,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劳动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含试用期);如果单位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已违反了国家法规,请到你们单位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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