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补缴公积金

2009-05-22 16: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2000年工作至今
2000年到2004年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从2004年三月开始转成非农业户口
请问这四年我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补缴这部分公积金吗?

还有我的公积金记录是从2005年开始的,没有2004年的交金记录
请问我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补缴这一年的公积金吗?

请帮助,谢谢! 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员工是从1996年7月1号开始强制性缴纳公积金的。外省市城镇户籍的员工从2008年7月1号开始强制性缴纳公积金。如果之前是城镇户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的,让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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