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贷人的问题

2009-05-24 13:1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和女友正考虑结婚买房,女友的父亲的公积金可以作为参贷人一起加入吗?如果可以,是否要考虑结婚后户口什么的问题?或者需要流程才能加上他的?
我和女友都上海人 如果是你做为主贷人的话,在你们结婚前,你女朋友及她父亲都不能做为参贷人一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你女朋友做为主贷人,那她父亲可以做为参贷人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你不能做为参贷人。
在你们结婚后购房,如你做为主贷人,那她父亲是不能做为参贷人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有当她做为主贷人时,你和她父亲都可以做为参贷人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她父亲做为参贷人的条件还必须和她在同本户口簿一年以上。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y1 于 2009-5-24 22: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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