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09-05-25 17:2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买的是黄浦区的期房,现在交房了,可以办理小产证了。

合同上是我和朋友的名字,用他的名义贷款的,现在已经全部还清贷款了。

我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呢?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小产证即将办理。

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谢谢! 如果购房时您未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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