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问题 接收函问题

2009-05-26 14:4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现在想办理公积金转移,之前的公积金在北京封存,现在的公司已经给我交了在上海的公积金。
现在,我想知道有没有接收函的具体模板?因为现在的公司不是很大,人事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故此询问。非常感谢。 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上海继续缴存,具体操作方式应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帐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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