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只办理补缴

2009-05-27 10:3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公司一员工,5月来实习,后提出6月初要辞职,要求我公司为其补缴5月份的公积金,其上家已把他的公积金账号转入我公司,那么,我6月份为其办理公积金时是否可以只为其补缴5月份的? 你好!你可以在他转入后,不启封,补缴后直接封存入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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