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两个材料,外省市的户籍证明我可以开出来,但是关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因为一年多过去了,当初的离职证明找不到了,公司估计也搬地方了,但是我手上有一个上海劳动局的(好像是的)《劳动手册》,我看了下,上面有单位的章和注销时间,请问这个可以当作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么?
如果可以的话,是否直接带着两份材料和身份证去建行就行了?
静待和感谢工作人员的答复。 经查询,您的公积金帐户原单位已经为您转入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办公室”,提取公积金只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