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单位说上海市统一规定每个单位都要缴纳补充公积金.不知是否属实?
补充公积金和平时单位缴纳的(4金中的)住房公积金是否都是一样的?补充公积金也是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一种吗?
住房公积金本人出国定居或退休时是可以一次全额提取现金的,补充公积金也一样可以自由(出国定居或退休等)提取全部余额现金的吗?
普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是分别缴纳7%,补充公积金是否也是单位和个人同额缴纳?还是个人单独缴纳?
如果单位和个人是同额缴纳,出国定居或退休时是否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归个人(可以全部提取现金)?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前一单位曾经为我上缴过补充公积金.现在因为离开那里了,没有继续缴纳.现在帐户被封存,现在的新单位说要另新开
一补充公积金帐户,这样可以吗?我出国定居或将来退休后可否一次性现金提取全部3个帐户里的公积金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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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两者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其次,从缴存范围来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再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7%,其缴存额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将来您符合出国定居或退休其他的提取原因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中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