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问题

2009-06-12 20:5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在05年购买了自住的公有住房。当时不知道可以用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抵扣,所以直接用现金去支付的。
那现在能否凭借相关证件在公积金中去抵扣呢?
还有就是我所住的大楼要实施平改坡工程,我住在顶楼。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在这一项目中个人所需花费的钱呢?譬如改建阁楼之类的。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tianyudi1998 于 2009-6-12 20:59 编辑 ] 很抱歉,不可以,如果您购买公有住房时在支付房款时没有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的,那可以在产权证自发证之日的半年申请提取一次,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很抱歉,您所说的情况并不符合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所以您目前不能申请提取您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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