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办理事宜的确认,谢谢解答!

2009-06-15 12:0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超级版主:

你好!

我想把我外地(南京)的公积金转移到上海这边来(上海这边已经正常缴纳1年多了),那边说要我提供上海这边的接收函

我刚才搜索过相关问题了,根据你的回答,我已经知道如何办理了,先谢了。

现在我还有两个小问题,想跟你确认一下:

1.本人去金陵东路569号9楼办理的话,是不是只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就可以了?不需要公司的介绍信之类的资料吧?

2.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周六(9:00 --17:00)也是正常上班的吧?

以上两个小问题,麻烦确认一下(担心自己白跑一趟)。

谢谢!
开具公积金接受函时,带好您本人身份证即可。建议您可以先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办核实下。另外,周六(9:00~17:00)是正常上班的。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办:联系电话:53828766 ,联系地址:金陵东路569号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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