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条件是否达到复议的条件且能否通过复议?

2009-06-16 16:0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斑竹,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从05年6月开始到09年2月是正常缴纳公积金。后离职,5月进入另一家公司工作,3、4、5月均为公司补缴,以上情况是没有连续6个月,正常申请肯定无法通过,请问现在这样是否达到了复议的条件,且您觉得大概能否通过复议?目前帐户里3、4月已补交进,5月会和6月份的公积金一起交入。非常感谢。 如果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六个月有补缴的记录,那你可以申请贷款复议。具体复议能否通过,由相关的复议部门给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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