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的疑问

2009-06-17 13:0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我现在跟我女朋友(未结婚)买了一套房,产权人是我和她2个人,公积金贷款我是主贷人,她没有参与贷款,这样的情况,她可以提取她的公积金么?
另外,我看到材料当中有个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这是什么证明?
还有,公积金所属单位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这是什么意思?能不能通俗点说明一下?,谢谢 你们目前还没有取得结婚证,因此可以在取得产证的6个月内提取一次她的住房公积金。
这套住房她本身就是购房人,因此无需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每个人的公积金账户都是归属在一个单位公积金帐户中的,提取公积金需由该单位为您开具提取证明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的提取申请书,样张请见://cms.shgjj.com/gjjcms/file.do/65/flleZC/31.pdf//cms.shgjj.com/gjjcms/file.do/407/pHzppV/tqzm.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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