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充还贷问题2

2009-06-17 15:1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不能回复,只能再发一贴了。
结婚前妻子以纯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妻子外地户口,在上海没有公积金),现在我们结婚了。可不可以用本人的公积金充还妻子的商业贷款?本人公积金没有做过其它用途。
如果不行,为什么?
谢谢! 抱歉,按现行的冲还贷操作规定,您妻子(主贷人)在上海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能进行冲还贷,因此您也无法进行冲还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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