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到账时间晚于银行规定时间而产生利息应该谁负责?

2009-06-24 12:5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贷了47万的纯公积金,还款年限为15年,从5月份开始公积金还款,采用等额本金、月冲的方式。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说前两个月手续会比较慢,会直接从我办理的农商行的卡里扣钱,第三个月开始才会从我的公积金账户内扣钱。
5月份确实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说的一样,直接从我的银行卡里扣了本金和利息。但这个月就很奇怪了,从我的银行卡里扣了200.98元本金,又在我的公积金帐户内扣了剩余的本金和利息,请问这个是什么情况。


刚才打了农商行电话,说他们银行规定提取贷款时间是每月16号,而收到公积金中心的帐款则是20日,晚了4天,所以产生了200.98元的这笔利息。

我觉得不是我的原因啊,我应该为这笔利息买单吗? 经查询,您原先贷款银行的公积金还款时间是16日,现在您的还款时间是在20日。因此这个月产生利息支出。请与贷款银行核实是否为您调整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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