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公积金使用的问题

2009-06-28 21:0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版主:我最近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是否可以提取我和妻子账户里的公积金交后付?如何办理?需要什么相公资料? 您在上海购房后如果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话,可以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权证(发证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金额为产证下发日期之前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一次购房只能提取一次)、身份证、社保卡(外省市职工可免)、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由现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到购房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开具),至您购房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公积金提取。

各区、县建行公积金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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