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格

2009-07-03 13:3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在网上查询我的贷款资格被告知无贷款资格,原因是没有连续缴存。我查了一下我的历史记录,由于我去年11月份调换工作,原公司帮我缴到11月,后因新公司在1月份才启封我的账号,因此12月份没有按时缴纳,公司在2月份的时候帮我补缴了12月份的公积金。此种情况是否需要申请复议?如是的话我要到什么地方去申请,我家在黄浦区,同时申请时要备齐什么材料?谢谢。 若您的公积金账户存在断缴情况,您需要办理贷款复议,复议通过后才能正常贷款。您可以联系62441200了解详情,参考://netloan.shgjj.com/Tips/UseNote/Q4#q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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