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络上查了下相关资料,初步理解消化为这样的一个程序,请老师指点出其中那些不足,谢谢了!
1 我先到建设银行网点去领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其中《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填写好后需要我的单位盖章。
2 武汉房产局备案盖章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武汉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www.gjj123.com
4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上海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6 提供武汉便于划账(转账)的账号。
7 我的公积金账号。
请问老师,以上这些材料和证明是否齐全了呀?是否有不足的,请帮我指点一下,十分感谢!! 在您拿到房产证之前是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所以在您写的材料中还缺少了房产证。
您在外省市购房可以在房产证下发后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的公积金提取,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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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