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住房补贴

2009-07-05 15:5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问单位住房补贴和补充公积金是同一概念吗?
如果从单位辞职,原单位有权扣留补充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吗?以后购房时还要到原单位办理手续吗?
还有,公积金账户如何转入新的单位?谢谢!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与基本住房公积金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无权扣留。而住房补贴是指除基本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之外的另外一笔住房补贴资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由提取时其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因此到时需视您的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而定。个人公积金帐户转移请参阅//www.shgjj.com/ywzl/05_zhuany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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