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什么窗口(机构)申请办理转移?
3.要上海外地两头跑么?
4.从外地转移进来的金额仅仅是自己缴纳的部分么?
原先在外地有账户的,换工作来上海工作2年多了,在这里一直是连续缴纳公积金的,但是无居住证。
目前要结婚,对方有房贷,想把原先的账户里的钱利用起来,这种情况怎么办最好?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miffia 于 2009-7-6 11:39 编辑 ] 本市办理跨城市公积金转移是通过新开户补缴的形式完成的,即您首先请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您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然后根据原公积金缴存地的提取政策,将在当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后,通过汇款的方式将该笔资金汇到上海(汇款时,收款人填写您上海单位的全称、收款帐户填写上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另需在帐号前填写缴存支行的交换号>、在备注栏中需填写您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您在上海建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最后待该笔资金转到后,缴存支行会通知您上海的单位为您作补缴。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接收函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